炼油工业借扩大改革的春风 迅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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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炼油设备工业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紧调整的东风,通过改扩建和新建相结合,总体规模迅速扩大。全国炼油能力从2000年的2.77亿吨增至2010年的5.14亿吨,其中2005-2010年年均增长率高达9.2%,呈加速增长态势。2011年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国炼油设备能力增速有所放缓,当年仅增长2650万吨,炼油能力为5.4亿吨,同比增长5.2%。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炼油设备国,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炼油能力增长最快的国家。
从市场主体看,我国现已形成了以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为主导,中国海油、中国化工、中国兵器等国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等地方炼油企业和民企参加,道达尔、埃克森美孚、沙特阿美等外国大公司持股参与的多元化市场主体格局。其中,中国石化集团2011年的炼油能力为2.472亿吨,占全国总能力的45.8%;中国石油集团为1.693亿吨,占31.4%;中国海油为2700万吨,占5.0%;地方炼油企业为9600万吨,占17.8%。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石油集团合计炼油能力占全国总能力的77.2%,在国内占主导地位。截至2011年底,外资权益炼油能力为825万吨/年,占我国炼油总能力的1.5%。
从布局看,我国在炼油设备能力迅速增长的同时,注重以消费市场为重心调整优化布局,区域分布构成有了可喜的变化。2011年,作为我国油品主要消费市场的环渤海湾、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合计炼油能力为3.67亿吨,约占全国总炼能的68%。其中,环渤海湾地区炼油能力为2.1亿吨,约占全国总炼能的39%;长三角地区为0.82亿吨,约占15%;珠三角地区0.75亿吨,约占14%。与2005年相比,原先炼油能力不足、需大量调入的华南地区2010年的炼能所占比例增加了5.4个百分点;能力过剩需外运的东北地区的比例下降了5.8个百分点;消费量较低、油品需外调的西北地区在有新建扩建炼能的基础上仍实现了所占比例的略有下降;随着中部地区发展振兴规划的推进,华北和华中地区所占比例有一定提高,分别增加了2.6和0.08个百分点;炼油设备能力一直很低的西南地区现正建设两座大炼厂,不久以后情况将会逐步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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